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新华网3月23日) 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领导干部对于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与责任的自觉承诺,能够更好地诠释从严监督领导干部的内涵,真正从广、全、实、严各方面使干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达到了从严治党的目的。让官员财产及家属从业信息从报告走向公示,让官员手中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在公众视野下运行,不仅确保了官员财产申报不流于形式,发挥廉政反腐的实效,也能对领导干部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对于建立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拉近干群关系有很大的帮助:一方面,可以加强干部监督,挖出个别存在作风问题的干部,另一方面,能起到预防作用,给一些精神信仰有所动摇的党员干部拉响警示钟。对于该项制度,笔者认为执行是关键。没有严格有力的执行,任何制度都等于一纸空文,毫无意义。要严格制度落实,让报告制度真正成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利器。制度中的抽查比例10%,是指每年抽查,不是只有10%,范围将逐步扩大。此次制度的建立,能在很大程度上监督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匡正领导干部为何为官、为官为何的动机,同时,这个制度能够做到当官为民办实事,让腐败零容忍,对于打造阳光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也有莫大的帮助。(米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