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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夫妻双方以离婚为手段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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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协议无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婚姻法》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夫妻双方以离婚为手段,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属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本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离婚后的男女任何一方清偿债务,并承担延带责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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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故而知新。

发表于 2015-4-14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好!

发表于 2015-4-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4-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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