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江县沙溪镇街道多名居民爆料,称该镇违法乱建现象猖獗;其中,该镇居民马某在无国土、建设等相关手续下,违规修建一幢16层高电梯公寓,被当地居民戏称为当地“最牛违建”。对此,记者调查发现,通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工作小组对这违章建筑展开深入调查,相关涉事工作人员已被调查取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通江县纪委。
据了解,近几年,通江县沙溪镇顺应发展,加大力度推进建设场镇,当地居民纷纷加入到修建房屋热潮,因该镇地处农村乡镇,多数房屋手续不全或者无任何手续,其中一幢名为“皇宫楼小区”的电梯公寓在当地“身名远扬”。2013年,该楼被当地执法部门确定为违法建筑,多次被执法部门叫停,而修建者确屡屡不改,最终修建到16层,并向当地不知详情的居民销售,直到2014年10月被相关部门强行要求停工,该楼才停止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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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通江县沙溪镇仁和大桥“皇宫楼小区”现场看到该楼已经停工,现场一片“狼藉”,楼梯护栏、电梯以及大多附属设施都没有修建安装,楼内到处都是沙子、空心砖等建材,记者走在没有电灯的楼梯,黑黢黢的楼内偶尔能听到装修工人施工的声音,在6楼一套装修的屋内,装修工人闫师傅介绍,这套房子目前还少很多工序,挂网子、打胶灰、拉毛这些开发商都没有做,而他所装修的这套房子水平误差还很大,误差达到7公分,原因系打混泥土施工时,木工师傅没有找好水平。
据闫师傅讲,他是沙溪本地人,从事装修行业十多年,对当地建筑行业非常了解,这套房子的业主也是沙溪人,一家人常年在外务工,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一套违法建筑,“干我们这行,很多内幕我们都晓得,镇上搞质检的,修1、2层的时候过来检查一下,码高了就来都不来,就算来了,开发商基本不得让他进工地,然后请开发商吃顿饭,再意思意思下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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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伪装成购房者看房,询问购房后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下来?修建者马某称:这栋楼房产证大概需要1年左右办理下来,要看房就给工地附近一负责销售的人联系。记者致电这一负责人,电话中这人称:这房子绝对是合法建筑,国土、建设等相关手续都在完善当中,房产证也一定能办理下来。
沙溪镇村建站站长赵克斌告诉记者:“2013年年底全县开展‘三违’整治,发现全镇35宗在建房屋,其中违建34宗,目前已经有7宗完善手续,还有27宗没有完善手续,而居民所反映的16层电梯公寓是马良江、马智明父子修建,当时修建的时候我们就上报了相关部门,包括县委县镇府,但是他仍然私自修建,停工通知书发了无数次,但是没有效果。因为没有执法权,我们也就把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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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江县国土局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通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行为,对“三违”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施工就拆、抢修就挖、举报就查”的工作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了“三违”整治专题会。接到沙溪镇村建站上报后,对马良江父子违法占地等相关违法问题的查处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要求务必坚持拆除、整改、处罚分类处置和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全县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发展环境。
2014年7月7日,依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通报及挂牌督办典型案件的通知》督办事项,县国土局对沙溪镇人民政府非法批地行为立案调查,先后对时任沙溪镇人民政府镇长和分管村建、国土分管副镇长及王勉朝等分别调查取证,形成书面调查材料。2014年8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将调查情况和案卷书面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建议对涉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修建商住楼的相关责任人和经办人给予处理。
据通江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接到马良江父子举报以来,对其违修建筑已经作了多次处罚,其中,2014年9月23日,依法向智东房产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国土资罚字【2014】34号),作出“没收非法占地面积5147.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并处非法占地面积5147.6平方米每平方米20元罚款,合计10.2952万元。2014年10月10日,将智东房产公司新建地上建筑物面积45327.1平方米向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移送处置。2014年12月23日,智东房产公司在行政处罚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行政诉讼,县国土局送达《催告通知书》(通国土资监催字【2014】08号)。2015年1月4日,智东房产公司经催告,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事项,县国土局依法申请通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5年3月,法院以地上建筑物出售情况不明及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为由,将移送案卷退回县国土局不予受理。
与此同时,2014年2月,通江县住建局专家组对二当事人修建的沙溪镇皇宫楼小区的规划进行了认定:根据2013年审批的《沙溪镇总体规划》,1号楼、2号楼占用规划纪红路3.5米—4米,1、2、3号楼间距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划》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5、6号楼占用规划公园绿地。1、2、3号楼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4、5、6号楼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2014年4月16日,经县住建局办公会研究后,做出了编号为通规改(2014)04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014年10月21日,通江县国土资源局向通江县纪委、监察局书面移送省国土资源厅督办的沙溪镇街道居民马良江、马智明父子违法用地建房的案件,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目前,这一幢被当地居民称之为“最牛违建”的电梯公寓,相关涉及人员及处理意见已递交上级部门,正等待一个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