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法院判决彭宇赔偿徐老太太40%经济损失计45876.36元。判决书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2010年1月8日下午,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杭州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扶起,很多人表示怕负责任赔钱。最终,赶来的110民警把老人带走。
2015年2月1日下午,浙江玉环县一名老人走到马路中间时摔倒,其间不断有车辆和行人经过,但没人搀扶。监控记录显示,在老人摔倒后的8分钟时间里,有4辆车和23名行人经过。
有专家分析,之所以会有老人倒地无人扶这种现象,法律的判决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比如,“彭宇案”让人们记住了做好事的“代价”--惹上官司、赔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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