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一家三口趁5.1假到荣县双溪湖游玩,乘船来到湖对面最近的一个什么园(苑)(记不起名称了)农家乐,打算吃午饭,经向老板(兼掌灶)打听,老板说只有鱼、鸡、兔,我们经权衡后觉得吃鱼划算,但老板说鱼是双溪水库里的花鲢,最小的也有4斤,每斤40元,也就是最少消费也在160元以上,我们就说吃鱼吧,于是就称了一个4.4斤的鱼。等了一个多小时后鱼终于弄好了,当上桌时,发现一个大瓷碗里稀稀哈哈几块鱼肉,最多不超过两斤的鱼,我们两个大人和一个孩子把鱼吃完了竟然没有吃饱。我们怀疑有短斤少两行为向服务员反映时,服务员说你们不是看到称的吗?可我深刻怀疑农家乐老板在我们当面称鱼后背地里动了手脚,这种卑鄙行为除了鄙视外,真坏了双溪湖的形象,我们是外地人,想到要赶路,也就没有跟农家乐老板理论,自认倒霉。这顿饭花了170元,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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