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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 信访局副局长: 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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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访局副局长: 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

                                    2015年05月13日 11: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今日表示,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5月13日,张恩玺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关于信访和维稳的关系,张恩玺表示,信访工作通常讲三句话,
第一句叫“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这是第一位的任务,是信访工作的核心;
第二句叫“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这是信访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体现;
第三句叫“着力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解决信访矛盾和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张恩玺认为,“信访”与“维稳”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从工作理念上看,信访的实质是维护权利,这是维护稳定的基础,而维稳的实质是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具有一致性。


  张恩玺强调,从工作方法上看,信访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群众呼声,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这一点与“维稳”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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