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10|评论: 0

[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哪些情形要负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日前颁布的快速处置事故现场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当事人自撤事故现场的操作程序,同时还明确了20种肇事人应负事故全责的情况,为双方当事人尽快明确责任撤除现场提供了有力依据。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负责的情形
  日前颁布的快速处置事故现场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当事人自撤事故现场的操作程序,同时还明确了20种肇事人应负事故全责的情况,为双方当事人尽快明确责任撤除现场提供了有力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本文为您提供了“交通肇事哪些情形要负责”的解释详情请点击http://www.lawztc.com/jtsg/jtzs/zszs/2015/0514/21981.html,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对您有用,您可以收藏本篇文章,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法律事项,请到在线法律咨询 ,我们有全国各地的驻站执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律师 咨询。比如有郑州律师等等,或拨热线电话4008-655-110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