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盐亭县望江楼市场经营了14年的业主没有想到,这一天是他们噩梦的一天,所有美好的希望都被打碎。盐亭县工商局等部门强行对市场进行了断电,理由只有一条:市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求经营户停止经营。这些持有产权的业主,一下子手足无措,当初盐亭县工商局公开拍卖给我们的时候,你消防不合格为什么还卖给我们?产权(土地房产证都齐备)是40年,还有26年才到期,难道合同、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益?政府曾经投入一两百万对市场进行了水电、安全、管理等改造,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现在突然又估到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猫腻? 公民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盐亭县望江楼市场业主取得的产权是通过公开拍卖合法程序取得。因此,业主的物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盐亭县工商局等部门在未与业主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要求业主停止经营。 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还出售给我们? 望江楼市场是盐亭县工商局和广大个体户集资修建而成的,是通过合法渠道出售给业主的,并且为业主办理了相关产权手续。现在说市场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等隐患,那么出售方:盐亭县工商局当初就没有权利出售,既然出售了就说明其通过了相关的安全、消防等出售标准。现在假若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那么工商部门也应当与业主协商解决,而不应单方面作出停止经营的通告。 强行断电,变相强拆为哪般? 政府投入几百万的望江楼消防改造才不到一年,短短时间,又以消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行要求业主搬迁。强行断我电,据说有关部门还要打围墙,驱赶我们这些业主。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猫腻?我们的权利在哪里?政府以这种方式来达到变相强拆的目的,我们这些业主大多数都依靠市场这块生意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目前断了我们的奶?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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