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起四川每年将对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将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四川省纪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做民意调查,调查中心通过计算机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随机抽取群众进行电话访问,每次完成3.66万个样本。通过一定严格程序的筛选,最终,形成调查结果进行全省排名。
社会评价就是戴在党委书记头上的“紧箍咒”,综合排名最后一位的市(州)和排名最后三位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位的市(州)和最后三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内不得提拔任用。因此排名靠前的要保位次,排名靠后的要升位次,谁也不敢懈怠。省纪委通报反馈社会评价结果和排名,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层层传导,倒逼各地党委书记像重视经济建设指标一样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党风政风的改进。
这种“群众说了算”的社会评价机制强化了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想群众满意,就要推动每一项工作的改善,让群众在具体的身边事中感受党委政府工作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