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经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在从没有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强行拆
本人张兴林,家住绵阳市经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群文村十二社,当地政府在2009年,我本人毫不知情,也并未委托任何人办的情况下,强行将我房屋拆除。整个过程中无任何人与我联系协商,本人也不知道拆补偿款。找寻政府六年,没有任何清楚明白的答复。由于我们无法居住,便在原宅基地处搭建了给几间房屋用于居住,同时也一直找寻政府相关部门,希望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却一直推托多年,不予正面解决。政府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叫来巡逻队,开发商,拆办,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我们一家人强行拖出,用遮挡了号牌的车子,将我们拉到陌生地方,抢了我们的手机,并强行控制我们的人生自由,直到他们把我家房屋全部拆完。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法治社会吗?还有公道和说理的地方吗、
张兴林先生:
您好!现将您所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安置补偿问题
2009年11月,你委托亲兄与我办签订了《农房拆补偿及统建房安置协议》,并按约定对相关房屋及附着物进行了拆除。我办在扣除您统建房购房款后,将剩余补偿款全额转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已从账户上提款使用。2012年7月,您委托您继子在城南新区嘉来•红星统建房小区抓阄选取了安置房,房屋已交付您使用。
二、关于在已出让地块内搭建临时房屋拆除问题
绵阳市水岸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水岸假日公司)于2009年依法取得群文社区12组相关土地使用权。您于2011年在未经水岸假日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在该公司拥有产权的土地内搭建临时房屋。多年来,该公司及我办多次派员告知您尽快拆除违法建筑。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水岸假日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4月21日,向您送达了《通知函》,要求在2015年4月30日前,拆除该公司拥有产权土地上的房屋。2015年5月13日,水岸假日公司组织对您搭建在该公司拥有产权土地上的临时房屋予以了依法拆除。我办经水岸假日公司申请,协助并见证了物品清点过程。同时,水岸假日公司为您租赁了一套房屋用于存放搬离物品,并供您及家人居住。
在此,希望您及家人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主张权益,与我办一道共同营造好、维护好良好开发建设环境。
绵阳经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对于严重歪曲事实的回复,我实在不能接受,当年我在外打工,户口本和生活费折子放在家里,是何人将我房屋撬开拿出东西,至今我也无从知晓,我本人从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办理,更不知道补偿款的事情,何来我取款一说。政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房屋拆除,找寻政府而没有得到解决的前提下,又没有居住地,才于2011年在原宅基地处搭建几间简易房用于居住,政府是在2012年没有给我解决拆安置问题的情况下,叫我先拿到一个人的安置房,而房子是任何来的,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并说我还在原居住地居住生活,后面会有一个合理的解决的。到现在为止,六年来没有给我们出示任何与拆安置相关的资料,只是于2015年4月15日我们书面申请,才复印了一份拆安置协议,上面谁冒充我本人签的名都没有具体说明,更别说无虚的委托书及取款凭证,我们于4月15日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递交诉求书,答复是15日之内决定是否受理,却一直没有答复,直到4月30号,已经过了15天的时限,我们去找信访办人员,先说准备给我们谈,不出具,后来有出具了受理书,说是60天内回复处理意见,让我们不要越级或者重复上访,在没有经过任何法院的裁决,也无任何协商解决,信访办也未出具处理意见,却说我们侵了开发商的权,政府拆办带着开发商及巡逻队强行将我们一家人从家里抬出,并将房屋及土地里的青苗和树木推倒,如今我们无家可归,这两日都是在外面风餐露宿,党和国家也一直在说法制社会,这样的政府还有将法制放在眼里吗?还胡乱捏造事实,强加我们头上。我们老百姓的权益就是这样被践踏,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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