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乐至县公证处迎来了一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刘某死亡后,被继承人妻子、子女、母亲依法享有继承权。但被继承人的母亲宋婆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办理,内心感到忧虑不安。经审查,此项公证手续齐全,应依法办理,针对当事人高龄无法走动,乐至县公证处立即开通“便民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公证预约上门服务。 5月7日一早,乐至县公证处主任伍元志带领工作人员亲自赶到乐至县中和场镇7村宋婆婆家中,交流了解宋婆婆的真实想法,详细讲解公证办理程序,最后按照其真实意愿,及时为这位95岁高龄的老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老人顺利办证后心中大石落地,不胜感激,极力邀请伍主任吃饭以示谢意。伍主任以“三严三实”为要求,坚守严以律己、清廉务实的行为准则,谢绝了宋婆婆一家邀请。 乐至县公证处严格以“三严三实”为要求,着重在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发力增效,通过搭建公证服务“便民绿色通道”,主动为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公证预约上门服务,积极构筑起公证服务“直通车”、司法为民“连心桥”,为乐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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