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一、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西安刑事律师阮永平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有关犯罪的各种情况的总和,一般由刑事法律规范确定,犯罪事实在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狭义的犯罪事实则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它是影响定罪量刑的最重要的客观真实情况。这一事实又分为主观与客观两方面。主观上,指行为的罪过形态,即实施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客观上则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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