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到底是否应对受害人负责? 有一流动水果小商贩,于今年4月中下旬,见到某中介贴出的铺面租赁信息后,即与某中介和所谓的房主人,几经讨价还价,达成了铺面租赁协议并签了租赁合同,分两次付清了35万多元的租金,中介也为其出了收据。 但是,当要铺面房门钥匙时,中介和所谓的房主人就找了种种借口,说等过了五一就把铺面房门钥匙给她,可是过了五一后,一直几天都还是拿不到钥匙,因此觉得上当受骗了,于是就向警方报了案,警方目前正在缉拿诈骗犯。 租赁合同是由中介给双方签的,35万多元的租金也是交给中介收的,中介也给出据了收据的,中介也说叫等过了五一去拿钥匙。现在所谓的四位房主人拿到钱走了,收了双方共计4万元的中介,却说他们也是被骗的受害人。由于警方目前正在侦办之中,故暂先隐去了有关各方的真实信息,因此只是请问中介到底是否应对受害人负责?和是否应对中介行为加以规范化管理?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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