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3年考入巴州区的一批特岗教师,其实从我们一开始成为特岗,我们就感受到了,特岗不仅仅是乡村教师,更是地位尴尬,身份特殊的一群人。在入职前,我们都签订了一式三份的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中几项乙方权利,聘用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享受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办公室教师的收入水平综合规定的地方性补贴,同时也享受按规定的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中西部的特岗教师每年2.7万的工资待遇。实际上,我们巴州区的特岗教师工资卡里每个月平均也只有2250元,多一分都没有,不要说绩效工资,从去年开始,农村教师每个月补助400元,这个是有的。严重的是,还不按时每个月发,都是3个或者4个月才发一次工资。难道作为特岗,就不需要生活吗?巴州区的物价水平又高,完全跟我们工资水平不搭,我们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再说我们毕业了,工作了,还没有让爸妈过上好日子,难道好意思倒问着父母要生活费吗?对于已经结婚成家的这一部分人来说,需要养家糊口,可是拖欠工资,不按时发放,这样符合政策吗?还有对于女性来说,巴州区特岗女教师,都没有生育保险,这样好吗?不是说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为何没有五险一金和生育险呢?虽然是三年之后考核合格转为编制,可是这三年内没有社会保障,不可能女教师就不生宝宝吧?都说特岗教师有人去教育局反映了这个事情的,可是都没有落实过。南江和通江的特岗教师,加上绩效,每个月可以领3000多的工资,至少基本的生活是不用愁了吧。而我们还在担心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问题,这样真的好吗?请大家来说说,我们巴州区的特岗难道没有好好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能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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