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工作落实到实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乐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积案清理工作。 乐至法院采取清理工作分类处理和分组责任制,严格实行“四查”,即查存款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股权信息。并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申请执行人保留执行权。对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通过回访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履行裁判文书情况,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并恢复执行,确保执行兑现。同时,落实信用惩戒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目前,乐至法院执行局共清理积案1100余件,其中,已恢复执行179件,冻结存款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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