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中央制定的第一个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6月3日《人民日报》)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走好了第一步,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时隔3年,中办印发了此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作出的明文规定,其中亮点颇多,其旨在于通过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从而啃掉事业单位改革这块硬骨头。 《规定》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实行任期制,如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对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一般应当免职。这些任期制和退出机制的建立,很好解决了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这个难题,目的是激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这盘棋,逐步打破行政领导人员的铁饭碗,大大提升事业单位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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