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昨天的好友圈被“支持贩卖儿童死罪入刑”的法律建议刷屏了。
在这里,我不想和大家争论是否赞同该观点,毕竟失去孩子的家庭支离破碎,被拐孩子的无助眼神都让人心碎,情感上我们恨透了拐卖儿童的不法分子,死刑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
但,理智告诉我们,死刑只能是对不好分子“最重”的惩罚,而不是“普遍性”惩罚,历史告诉我们,严刑峻法并不能解决所以问题,否则悲剧和罪恶也就不会如影随形,持续上演了…
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该如何尽量避免悲剧和罪恶的发生?
毫无疑问,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看紧自己的小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堪当重任,但事实告诉我们这并不万无一失;除此以外,不允许来历不明的小孩入户口,这点管的很严,但并不是铁板一块,除老少边穷地区看待户口就是个Pi外,反而滋生腐败;微博打拐也热闹一阵子,那段时间可把国务院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忙坏了,在我看来运动式打拐意义大于效果,何况还是寄托于网络;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从源头上切断拐卖儿童的市场。
此法似乎看着最靠谱,作为此观点的配套,建议刑法将购买被拐儿童列为重罪的呼吁有段时间也在网上以“是父母的必转”或“是中国人的必转”的形式流行了一段时间,但呼吁永远是呼吁,人们的美好愿望肯定不能让有需求的家庭放弃购买一个小孩的念头,更不可能让犯罪分子收手。
那么,该如何从源头上做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呢?
我和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
有一个独生子女家庭,儿子在部队牺牲(问题一:失独家庭问题),按照政策该家庭符合再生养一个小孩,奈何年龄问题,只能选择领养。
他们奔走于民政局和社会福利院,期望领养到一个健康的小孩,结果数年过去了,一无所获(问题二,社会领养体系问题,健康活泼的小孩去哪了?),为此他们还想过上电视寻求帮助…
突然有一天,他们家多了一个小孩,后来据说是有个外地人多生了一个女儿,所以愿意送一个小孩给这户人家(美其名曰,但我后来听说是花了六万元买来的。问题三,这个小孩是不是被拐卖儿童,不得而知。)然后,这户人家的重心开始从寻找小孩转入如何给小孩上户口,又是一阵奔走相告,只因为这小孩不是通过合法的,官方的社会福利院领养的,当地派出所坚决不同意上户口(问题四,面对巨大的需求,只有官办社会福利机构该如何破,是不是也应该像汽车拍照一样摇号?)
但事情最后总算解决了,小孩也最终报上了户口,现在小学两年级了。(问题五,户口最后怎么就能报上了呢?不是不符合条件吗?)
一个真实的故事,背后确涉及我们国家的生育政策,领养政策,户籍政策,关系,利益输送…
但我们能去苛责这个失去了烈士儿子的父母吗?丧子之痛犹在,而他们只希望领养到一个小孩将来能为他们披麻戴孝,可事情就是这么难?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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