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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四川取消6类户籍信息证明 派出所不再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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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后凡是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的问题,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6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后包括未落户证明、健在证明在内的六类户籍信息证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凡是这两样证件能证明的问题,今后派出所将不再另外出具证明。”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的六类证明分别是未落户证明;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健在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除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如果居民因户口簿、身份证遗失或者记载信息与公民实际情况不一致,而无法证明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情况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派出所同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补办申领证件或者办理证件变更手续。
       六类证明被取消后,今后在派出所还能开具哪些户籍信息证明?治安总队工作人员透露,目前仅保留了四类证明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曾经同户人员间登记的家庭关系;户口注销情况;户口迁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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