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南江县纪委网站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3起“四风”问题等典型案件。来看看你们村有没有名额。
01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南江镇正科级干部姜正德任南江镇红塔村驻村干部和抽调红塔办工作期间,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2009年5月至今,南江县规划和建设执法局机关支部书记吴振林在抽调县红塔办工作期间,违规借取南江镇红塔村三社现金、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2009年3月至2012年10月,南江镇城郊党委副书记李建平在抽调S101线绕城路协调办工作期间,在征地过程中帮助红塔村三社虚报骗取征地补偿资金、借用红塔村三社集体资金长期未归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2014年4月14日,仁和乡小学发生3名学生溺水后死亡事件,该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且对学生失踪事件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李国军身为仁和乡小学校长,对此次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52014年4月14日,仁和乡小学发生3名学生溺水后死亡事件,该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且学生失踪事件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杨金明身为仁和乡小学安保室主任,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此次事件负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062007年至2011年,林兴泰任天池乡九义校校长期间,在无立项文件和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新增债务、白条借支工程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72011年至2014年,陈英任关田乡东坝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二、七社社长期间,截留国家农网改造补助资金、违规领取公益林补助、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82009至2013年,吴长俊任侯家乡广教村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向农户收取建房管理费和计生管理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92012年6月,王加祥任柳湾乡麻柳村村主任时,在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丰产培育补助物资中,擅自折价出售上级补助物资,并将折价出售款账外部分用于村内其他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2009年2月至今,岳遵猛任柳湾乡新立村村主任、支部书记期间,在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丰产培育补助物资中,擅自违规低价处置上级补助物资,并将折价出售款账外部分用于村内其他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石雄德任柳湾乡林业员期间,在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丰产培育实施过程中,参与调整项目实施计划,违规处置项目补助物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2009年7月至2014年1月,赵鹏程任县卫生局计财股负责人兼机关财务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安排下属卫生院报费用,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132007年7月至2014年12月,冉勇身为元潭乡政府公务员,与他人合伙开办医药公司、不遵守工作纪律、长期请假逾期不归,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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