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观点文章《王雁飞: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文章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骄气”、“义气”、“小气”、“暮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对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这里的谦抑是相对于骄横和张扬而言的,主要是指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自身修养,提升自身内涵,练好“内功”,需要做到谦逊和内敛。谦抑品格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道有力的防火墙,只有把这道墙扎稳扎实,时刻保持谦抑,才能做到时刻警醒自己,才能做到不擅权越位,才能把执纪行为本身置于纪律和规矩之下,始终接受来自于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才能经受住时间的检验,才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时刻谨记自身的职责,严守岗位,严防“灯下黑”,不骄不躁,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时刻保持工作的客观理性,发挥“铆钉”精神,卯足干劲,以饱满的状态迎接工作,同时也要坦然面对挫折,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像水一样,至柔之中又有至刚、至净、能容、能大的胸襟和气度,时刻保持谦抑的品格。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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