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清理四项规范”助推雁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为规范社会组织活动,加强雁江区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来自雁江区财政、卫生、教育等24个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雁江区2015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 会议分析了雁江社会组织发展存在数量多、起点低、无专业的社工人才、回报社会公益效果差、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结合国务院、民政部、财政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要求,开展了培训;对省市民政厅局对《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做出了统一安排。 会议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落实“四项清理四项规范”,确保社会组织合法、规范、有序融入社会治理职责。“四清理”为:清理社会组织财务制度建立和资金使用情况、会费收取和管理情况、公职人员兼职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项规范”为:规范诚信自律、勤俭节约、重要事项报告、舆论信息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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