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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弟弟你在哪?姐姐用生命坚守你最后的权益! (青莲镇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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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把你五舅(周模均)的屋基守好,不要以后回来连个住的地方都没得……”这是周模秀在7月21日上午经过紧急抢救后醒来,跟家人说的第一句话。

  一、遭遇违法违规拆迁,姐姐一再争取,也无法维护弟弟的合法权益

  周模秀是周模均的同胞姐姐,同是江油市青莲镇太白村居民。属江油市青莲镇李白文化产业园项目拆迁户,外出务工失联,青莲镇政府与太白村村委会联合委托周模秀为周模均权益代理人。然而……

  周模均的房屋在5月15日被拆迁后,青莲镇政府与太白村委会,不仅不解决、不赔偿周模均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还先后利用周模秀是文盲,签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和领款单,不仅不返回副本,且其中一份还涉嫌伪造。(协议上的补偿金额远低于其他拆迁户)

  在这种情况下,6月18日早上,太白村村委会在没有通知周模秀本人的情况下,对周模均的宅基地上的副作物进行强拆,幸而,周模秀发现。

  为了得到合理的解决,自此,周模秀不得不一再恳请青莲镇政府和太白村委会解决周模均户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人民群众相信政府为民做主,但青莲镇政府和村委会一直未给予解决。

  为了维护弟弟的合法权益,周模秀只得忍着酷暑,在废墟中坚守周模均的宅基地。泪。。。。。。

  二、再次被骗签协议,青莲镇政府和村委会仍然不返还协议副本,不履行承诺。

  随后,青莲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太白村村委会成员,在7月3日,又再次要求周模秀重新签了一份拆迁安置协议。并且镇政府工作人员承诺7月6日把补偿款打给代理人周模秀,用于修建周模均房屋,并保证统一给周模均划分屋基,关于周模均养老保险事宜也表示会随后解决。

  但事实却是,青莲镇政府及太白村委会不仅再次不履行协商结果,而且期间周模秀7次要求返还拆迁补偿协议副件,都未果。要求返还其他两次作废的协议也未果。

  三、不履行协商结果,却编出荒唐理由抨击代理人周模秀,致使其身心再次受到双重打击

  10号左右,周模秀在守周模均宅基时中暑。其女因担心母亲身体,再次主动与青莲政府工作人员联系,要求按7月3日的协商结果处理这件事,并在7月19日当天早上到青莲镇政府当面谈了这件事,再次希望他们能按协商结果办理,但是镇政府推脱说要与村上商量.

  7月20日晚上,青莲镇政府给周模秀的回复是:“村委会的人,不得来解决你们这件事.”

  理由竟是——村上和青莲镇政府的领导对周模秀本人有意见,不喜欢她的性格.并试图挑拨周模秀的家庭关系。

  周模秀在近两个月的反复协商无果,又突遭流言的抨击。身心受到严重打击。7月21日早上,试图再去青莲镇政府要回协议,结果没找到人。使周模秀更加着急。

  四、接连经受打击后,险些付出生命的代价

  周模秀在经受了一连串打击后,更加觉得维护弟弟周模均合法权益的渺茫。待走出青莲镇政府后不久,突然眼前一黑,周模秀试图走进药店买点药,却就此晕厥在了药店里,好心的店主,帮忙打了120。

  等青莲卫生站的医护人员赶到后,发现脉搏微弱,心跳减慢,赶紧实施抢救。并及时转往江油市人民医院。在人民医院进行紧急抢救之后。下午周模秀才得已脱险,目前还在住院观察,期间周模秀的女儿通知过青莲镇政府领导,但到现在为止也无人过问周模秀的死活。

  青莲镇为是唐朝诗人“李白故居”,是一片圣洁和富有文化底蕴的土地,然而在这片圣洁的土地上,有的官员却不作为和横行霸道,希望大家能够为我们伸张正义,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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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青莲卫生站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周模秀进行救护,发现脉博微弱,心跳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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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事发之前,周模秀在废墟中为其弟周模均守护拆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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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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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弟弟你在哪?姐姐用生命坚守你最后的权益! 转帖

网友“四姑娘”:
          你好!针对你在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并认真核实,现将实际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周模均为青莲镇太白村村民,属李白文化产业园项目区拆迁户,其本人外出务工多年未归。因周模均曾在陕西汉中生活过一段时间,太白村“两委”派人前往汉中电视台,在汉中一台发了寻人启事广告,每天晚上8点20分、9点10分播放,连续播放了5天,仍没有音讯。为稳妥起见,经该村“两委”与周模均同胞兄弟周模俊、大姐周模秀、二姐周模会等人共同商议,确定由周模秀作为周模均权益代理人,负责其房屋、青苗的谈判、补偿、拆迁等事宜。
           一、关于“周模均房屋遭遇违法违规拆迁”的问题
           经核实,文中关于“周模均的房屋在5月15日被拆迁后,青莲镇政府与太白村委会,不仅不解决、不赔偿周模均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还先后利用周模秀是文盲,签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和领款单,不仅不返回副本,且其中一份还涉嫌伪造。”的描述与事实不符。经镇拆迁谈判工作组、村“两委”干部与周模秀的反复沟通、谈判,并于5月12日与其正式签订正式安置补偿协议,周模秀、周模会均到场,并签字、按手印认可。
            二、关于“再次被骗签协议,不返还协议副本,不履行承诺”的问题
           因5月12日签订协议时,周模秀仅在安置费用总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未在安置费用分表中作逐项认定。为确保手续完备、有据可查,6月中旬,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周模秀,在其女儿、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在已签订的协议文本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工作程序,拆迁户作为乙方签字后,甲方涉及谈判人员需全部签字认可、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方为有效协议,且该协议已于6月20日交于本人一份留存。故不存在“再次被骗签协议、不返回副本”的情况。
          在进行谈判之初,经与周模秀商议,其同意采取延缓打款、待所有拆迁户新屋基统一划分到位后,由其代周模均修建新房,并按建设进度按比例分期打款,以确保补偿资金如数用于周模均本人新房修建。故不存在“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关于“编出荒唐理由抨击周模秀、致其身心再次受到双重打击”等问题
         自李白文化产业园项目启动以来,镇村两级已将《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江府发﹝2014﹞3号)及拆迁补偿标准公示到相关涉拆村组,并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政策宣讲组,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确保将拆迁政策宣传到户,相关工作人员也按照统一要求,耐心细致、紧张有序地依法依规开展谈判工作。对于文中所述“编出荒唐理由抨击周模秀、致其身心再次受到双重打击”的情况,经反复核实,均与事实不符。
        7月23日,青莲镇组织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李白文化产业园拆迁谈判组同志和太白村村组干部,共同与周模秀和其女周敏当面进行沟通,解释相关政策,倾听其述求,周模秀和其女要求将周模均的补偿款打入其个人账户,考虑到后续工作,已同意将周模均的拆迁补偿款支付给周模秀,但必须由周模均的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到场见证,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支付。
感谢网友对我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再次呼吁各位网友理性利用网络平台,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及事实全部。

                                                            江油市青莲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周模秀作为代理人(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图片部分内容作模糊处理)

周模秀作为代理人(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图片部分内容作模糊处理)

青莲镇政府与周模秀签订的协议(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图片部分内容作模糊处理)

青莲镇政府与周模秀签订的协议(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图片部分内容作模糊处理)
发表于 2015-7-2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江油市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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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已转至青莲镇调查处理。
                                                                                  江油网络发言人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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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四姑娘”:
         你好!针对你在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并认真核实,现将实际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周模均为青莲镇太白村村民,属李白文化产业园项目区拆迁户,其本人外出务工多年未归。因周模均曾在陕西汉中生活过一段时间,太白村“两委”派人到汉中电视台,在汉中一台发了寻人启事广告,每天晚上8点20分、9点10分播放,连续播放了5天,仍没有音讯。为稳妥起见,经该村“两委”与周模均同胞兄弟周模俊、大姐周模秀、二姐周模会等人共同商议,确定由周模秀作为周模均权益代理人,负责其房屋、青苗的谈判、补偿、拆迁等事宜。
        一、关于“周模均房屋遭遇违法违规拆迁”的问题
        经核实,文中关于“周模均的房屋在5月15日被拆迁后,青莲镇政府与太白村委会,不仅不解决、不赔偿周模均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还先后利用周模秀是文盲,签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和领款单,不仅不返回副本,且其中一份还涉嫌伪造。”的描述与事实不符。经镇拆迁谈判工作组、村“两委”干部与周模秀的反复沟通、谈判,并于5月12日与其正式签订正式安置补偿协议,周模秀、周模会均到场,并签字、按手印认可。
         二、关于“再次被骗签协议,不返还协议副本,不履行承诺”的问题
         因5月12日签订协议时,周模秀仅在安置费用总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未在安置费用分表中作逐项认定。为确保手续完备、有据可查,6月中旬,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周模秀,在其女儿、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在已签订的协议文本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工作程序,拆迁户作为乙方签字后,甲方涉及谈判人员需全部签字认可、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方为有效协议,且该协议已于6月20日交于本人一份留存。故不存在“再次被骗签协议、不返回副本”的情况。
             在进行谈判之初,经与周模秀商议,其同意采取延缓打款、待所有拆迁户新屋基统一划分到位后,由其代周模均修建新房,并按建设进度按比例分期打款,以确保补偿资金如数用于周模均本人新房修建。故不存在“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关于“编出荒唐理由抨击周模秀、致其身心再次受到双重打击”等问题
           自李白文化产业园项目启动以来,镇村两级已将《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江府发﹝2014﹞3号)及拆迁补偿标准公示到相关涉拆村组,并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政策宣讲组,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确保将拆迁政策宣传到户,相关工作人员也按照统一要求,耐心细致、紧张有序地依法依规开展谈判工作。对于文中所述“编出荒唐理由抨击周模秀、致其身心再次受到双重打击”的情况,经反复核实,均与事实不符。
            7月23日,青莲镇组织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李白文化产业园拆迁谈判组同志和太白村村组干部,共同与周模秀和其女周敏当面进行沟通,解释相关政策,倾听其述求,周模秀和其女要求将周模均的补偿款打入其个人账户,考虑到后续工作,已同意将周模均的拆迁补偿款支付给周模秀,但必须由周模均的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到场见证,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支付。
          感谢网友对我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再次呼吁各位网友理性利用网络平台,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及事实全部。
                     
                                    江油市青莲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图片部分内容作模糊处理)

发表于 2015-9-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算了,为什么不把赔偿标准和金额公示出来,和其他拆迁户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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