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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遵守职业道德,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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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一案披露出,当今社会部分从业者由于受到金钱诱惑,失去了理智突破了法律底线,踏上了不归之路。
“律师”这个圣神的词语对我们早已不陌生,律师本是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他们却带着被别人的信任去干一些非法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笔者认为应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倡导舆论传递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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