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但是,一个干部的成长需要自身付出大量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多年精心培养。笔者认为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下来的干部”予以区别,让“下来的干部”看到希望,在调整到合适岗位后,继续发挥作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机制。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强化舆论宣传,营造“不以上下定优劣”的氛围,解决社会舆论层面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推进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干部的升降去留是人才资源正常优化配置的共识,从而支持和正确理解干部调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避免给被调整的干部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舆论压力。同时,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任用和调整过程中注重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既做到不适宜干部能下,敢于和善于把应该退出的干部从相应岗位上调整下来,又帮助优秀干部能上。
二是要强化被调整干部的跟踪管理。对于调整后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合理安排他们调整后的工作,使他们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加强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思想工作,使被调整的干部树立信心,振奋精神,积极向上;对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欠缺的干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培训;对于平级交流的干部,根据个人特点合理安排岗位,使其各得其所,充分发挥专长。对进步明显、政绩突出的,及时表扬和鼓励;对符合提拔条件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组织考核通过后,可重新担任或提拔担任适合的领导职务。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他们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在新岗位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完善干部管理使用机制。在保证干部任期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适时交流机制,是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内在要求。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牢固树立以岗择人、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理念,强化科学调配意识,确保把最适合的人选安排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注意发挥干部交流制度的作用,在推进干部交流中实现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动态调整。同时,积极推行挂职锻炼制、轮岗交流制、诫勉谈话制等,形成畅通有序的干部新陈代谢机制,破除领导职务的固定化,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创造条件,使干部的流动与“上下”成为常态,让被调整下来的干部看到希望、看到未来。
王彦生曾经说过,“对千里马型干部不亏待,让开拓者无忧;对老黄牛型干部不忽视,让实干者无悔;对包青天型干部不挑剔,让公正者无畏;对智囊团型干部不嫉妒,让谏言者无忧。”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要让不同的干部呆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既能发挥应有的价值,又可避免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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