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28日,2013年一篇题为《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突然引爆社交媒体。7月29日开始,《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华商报》等报纸媒体以及腾讯、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对事件进行后续或转载报道,使事件再次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传统媒体的介入和门户网站的转发,推动该案舆论关注度快速上升、进入舆情高涨期。而以郜艳敏为原型而拍摄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2009年上映),也因此事跃升为热门微博话题之一。这一事件随后引发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微博回应,陈士渠称“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截至7月30日下午14时,百度新闻检索,相关网页超过1200多篇。其中,新浪新闻“被拐女子成最美乡村教师事迹曝光后险被辞退”收获4万余民网民讨论,产生1000余条评论;新浪微博#被拐女成乡村教师#话题阅读量超过1066万,产生1.8万余条评论。
图:“郜艳敏”关注度走势图(单位:篇/条)
二、传播路径分析
1.微博发酵:
7月28日08点52分,网民“@爱民如子汤恩伯”发表了一条微博。讲述了从河南救出的被拐女大学生的故事。
随后,有网友在评论下面提到了被拐妇女郜艳敏留在大山做教师被评为“最美女教师”,后被当地树立典型的事。
进而网民“@南海一派”转发了该微博并翻出了两年前的一篇报道,2013年5月31日燕赵都市网的新闻《[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这一篇两年前的《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在经过网民“@八卦—我实在是太CJ了”转发后迅速发酵,并在28日引爆网络话题。同时让生活在河北省曲阳县太行山深处的“临时代课教师”郜艳敏再次被外界关注。文章中淡化处理郜艳敏被拐的经历,凸显郜艳敏“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的主题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7月28日15时36分,网民“@青鲤君”转发了“@爱民如子汤恩伯”的微博。并称“一场集体犯罪活生生被包裹成以德报怨最美女教师,没一个人追究被拐卖的问题,全感动得泪流满面。”并在15时49分发布了微博,找出了以郜艳敏为原型拍摄的电影,并于2009年上映的《嫁给大山的女人》。在被网民“@衣锦夜行的燕公子”、“@八卦—我实在是太CJ了”等转发后,引发网友热议。不断有网友在微博上对影片表达的价值观提出质疑,《嫁给大山的女人》迅速跃升为热门微博话题之一。对影片的质疑也波及到对演员王力可,质疑她出演这样一部粉饰拐卖妇女的电影,有“帮凶”的嫌疑。至此,报道和电影同时进入到了公众舆论的视线,并引爆网络。
7月28日晚,知乎上形成了“如何看待[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话题。截至今天已达到近2000个回答。《嫁给大山的女人》的豆瓣评分为2.1分。
图:豆瓣电影的评分为2.1分
2.媒体跟进
29日,南方都市报《被拐女人成代课老师再引争议独家回应:谢谢关心》,当事人郜艳敏通过南都记者进行了独家回应。多家网络媒体对该报道进行了转载。此外,人民网、观察者网、澎湃新闻、凤凰文化、网易、华西都市报等都对此事进行了关注。使该事件进一步传播。
另外“@萝贝贝”的文章《歌颂拐卖妇女的,不止<嫁给大山的女人>》受到关注,文中称,“同类型的电视剧还有《阿霞》。《嫁给大山的女人》和《阿霞》,都号称是基于真实故事改编的。无法想象被拐卖的妇女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却被篡改成了一幕又一幕的支援建设。”以及网民“@五道口奥萨玛”通过文章《郜艳敏的故事背后的黑色荒诞》分享采访经历,阅读量达到100万+。
30日,舆论持续热议。《北京青年报》的评论文章《怎样还“嫁给大山的女人”以正义》和《深圳特区报》的《不能让“嫁给大山的女人”悲剧重演》等被多家媒体转载。
3.涉事方回应
29日,郜艳敏向南都记者证实,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提到网友的议论,郜艳敏不愿意过多回应,只是称“平时不怎么上网”、“谢谢大家的关心”。
30日,南都记者从河北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处得知,其刚去下岸村见过郜艳敏,并出示了一份有郜艳敏签名的信,称“现在想平静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
29日,在《嫁给大山的女人》电影中扮演郜艳敏的演员王力可回应称,“嫁给大山的女人,是一部很早的电影,当初接拍这部电影是因为被女主人共的遭遇所感动和震撼。戏中主人公的原型我也亲自见到了,并且跟她聊了很久,她是非常赞同拍这部片子,并希望能够通过这部影片,让世人了解她的遭遇。所以,请你们不要去这样诋毁。”
30日,王力可再次回应称,“几年前接拍(嫁给大山的女人)这部戏,只是想让大家能多多关注人口贩卖以及女权这个问题,当初见到原型人物,我们聊了很久,她的遭遇我非常同情,当时原型也是想通过电影这种方式,来让大家关注到自己的悲惨遭遇,不要再出现第二个她…谢谢大家给我的留言,对不起,以后我也会拒绝接拍类似的电影。”
曲阳县: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得到的反馈是,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另外因为郜一家目前生活还比较和睦,所以也没法去追责买主。
郜艳敏之前相关报道
郜艳敏最早进入公众视野是因为获得“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6年,央视关注妇女的电视节目《半边天》和凤凰卫视《冷暖人生栏目》摄制组,也曾拍摄采访过郜艳敏。此后,由于对郜艳敏乡村教师正面价值的肯定,公众舆论对其所遭受的犯罪行为始终欠缺了解。以下是自2006年以来的部分相关报道。
2006年12月11日,南方窗《被怪女子当教师后遭压力县镇干部阻挡媒体采访》。
2006年12月14日,《燕赵都市报》《郜艳敏:被拐女书写园丁传奇》,文中称,“郜艳敏用爱心和奉献回报这个带给她屈辱和痛苦的贫穷山村,也赢得了村民们的尊重,他们都尊敬地称她为郜老师。”
2007年1月26日,中国新闻网《被拐女子当乡村教师自爆家丑遭县里封杀》。
2007年1月26日,《信息时报》《“感动人物”自由受限制为何不能感动当地领导》。
2008年1月7日,《燕赵都市报》《郜艳敏:内心的力量让她坚强》,文中称,“一个柔弱女子内心的力量‘使她可以面对大山一样沉重的命运’她曾经经历过常人难以想像的屈辱磨难,但她最终以善良超越了自身的痛苦使自己成为一个能够改变他人命运的强者。”
三、媒体观点倾向
让受害者真正得到拯救
《北京青年报》:在那么多被拐卖的妇女中,郜艳敏能够因为当了女教师而受人关注,本来已经算非常幸运了;可即便如此,她却并未因此改变人生的轨迹,与其他至今无人知晓的被拐卖者别无两样,承受了同样屈辱的命运。这些年来,打拐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热门话题,公安部门为此部署了多轮专项行动;但是,如果“感动河北”的拐卖案也会烂尾,人们就不得不怀疑:究竟有多少受害者真正得到拯救,又能有多少犯罪分子真正得到惩处?
被拐女变身乡村教师,不能止于感动
《南方都市报》:不管从什么角度讲述郜艳敏的故事,是清理出感动中国的事迹,还是深挖出贩卖人口犯罪的链条,甚或强调地方维稳、教育发展等结构性的议题,都不能遮蔽郜艳敏半生苦难的现实。在苦难和罪恶面前,感动更像是一种无知甚至是恶意的消费,郜艳敏从被拐到成为临时教师,我们决不能止于感动中国。
拐卖妇女哪儿来的“正能量”?
《新京报》:此前郜艳敏的“伟大事迹”,不仅没有人在意这些犯罪,舆论反而关注她如何忍受暴行、适应暴行,如何善良地为施暴者及其同谋奉献爱心。问题是,这么高度赞美女主角逆来顺受,并为此歌之咏之的时候,到底是想传达一种怎么样的“正能量”呢?
被拐女成“最美教师”是可怕的扭曲
《武汉晚报》:当苦难、贫穷造成的个人权利贫困的时候,当郜艳敏挣扎求生、在黑暗中寻找一丝意义的时候,有人却将其称为最美,这不但是扭曲畸形的审美观念,也是毫无心肝的涂脂抹粉。当这个“最美”堂而皇之变成一种成就拿来宣传的时候,不仅是在埋没郜艳敏的血肉人性,也是在蒙蔽世人眼睛。
其他部分评论文章。
四、舆情反馈
(一)网络大V纷纷发声
大V言论中,普遍对事件改编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以及两年前《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媒体报道表示不满。认为歌颂被拐女成为女教师的价值取向过于偏颇,媒体及电影对我国主流价值观会产生不利影响。呼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不要对郜艳敏造成二次伤害。
@押沙龙
多少年来,中国的电视剧和新闻媒体都在灌输一种恶心的观念:善人=苦人,越吃苦越善良,越为别人牺牲自己越善良,越为疏远的人牺牲亲近的人越善良,对方越不是东西牺牲起来就越善良。几十年来好像就塑造不出几个身心健康的好人。
@段郎说事
被拐女孩如何被渲染成《嫁给大山的女人》?从打工妹到被拐女,受尽磨难后成为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这是河南襄城女孩郜艳敏21年的悲剧人生。明明是被拐到大山里,结果却成了嫁给大山,生生地把一宗犯罪的丑闻变成了感动中国的正能量,如此把坏事变好事,法律底线何在?道德底线何在?
@王志安
被拐女教师也有评先进的权利,甚至,她选择接受被拐卖的现实也是在现实条件下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但是,歌颂这种冷酷现实下的无奈就显得太过冷血了。在这种复杂情景下当然还是有人性的闪光,也不排除女教师和买人者家庭会形成深厚的感情,但这种复杂的情感一旦处理简单化,就变成了助纣为虐的善。
(二)网络调查
凤凰网对此发起了网络调查。
五、舆情点评
此次舆情爆发,不同于以往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公共事件,是网民因回忆火车上的故事,互动中检索到2013年郜艳敏相关报道,并由此追溯2009年相关电影,引发公众讨论。
郜艳敏的人生遭遇显现出悲伤与无奈,涉及农村现实、妇女权益、执法部门作为等多个维度,成为中国社会问题的集中缩影。公众情绪愤然,已经超出对“拐卖妇女”犯罪的一般情绪,而是对人物宣传、文艺创作的价值扭曲无法接受。
正如《新京报》评论称,高度赞美女主角逆来顺受,并为此歌之咏之的时候,并无正能量可言。也如石破先生在《南风窗》的文章所言,这是尴尬的榜样,是可怕扭曲。
如何在法律与感情两个层面处置这一事件,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认为,“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同样如《南方都市报》评论称,能否在法律范畴确保法律的尊严,又减少对郜艳敏的冲击,这可能需要高超的判罚艺术。
另一方面,在网民近乎一致的批评声音中,不少网民指出《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媒体报道,以及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有意扭曲事实真相,忽略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用道德拔高抹平个人权利侵害,用封建从属思想对待女性地位,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针对郜艳敏选择留守山村的人生路径,网民呼吁媒体及社会公众不要对被拐卖者进行标签化解读,释放歧视性言论,避免对郜艳敏造成二次伤害,社会公众不能将自己的生活选择判断强加给郜艳敏个人。对这一悲凄个案,网民寄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切实“解放妇女”“保障权力”,用法律为国家的“半边天”提供坚实保护。
麻辣棱镜情报通采集自人民网舆情检测室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