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法院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全面推进乐至县法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工作,提出“四举措”扎实推进,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开展。 7月17日县委召开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后,乐至县法院于7月21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书记、院长阳文彬传达了县委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县委书记万志琼、县纪委书记谭德奎在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乐至县法院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结合本院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排查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解决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难三案”、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作风简单粗暴等五个方面20个问题。逐个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阳文彬要求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分管部门的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查找并解决分管部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察室利用法院内网将县委书记万志琼、县纪委书记谭德奎在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乐委办发〔2015〕68号文件、乐至县法院《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等文件传给每位干警,要求各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提高干警对活动开展重大意义的认识。 乐至县法院成立了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7月28日监督检查组组长杨艳带领监督组成员到童家法庭和石佛法庭对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进行了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