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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旺苍县第三届“镜头里的警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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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旺苍县公安局

旺苍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旺苍县摄影家协会

第三届“镜头里的警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展示旺苍公安形象,推动旺苍公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吸引广大摄影艺术爱好者走进警营、宣传公安,现决定开展第三届“镜头里的警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激情警营·多彩公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旺苍县公安局
    协办单位:旺苍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旺苍县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四、活动细则
    (一)稿件内容。题材要真实深刻、积极健康,全面展现旺苍公安事业蓬勃发展,公安民警的工作、学习、训练、生活及服务群众。
    (二)投稿要求。照片一律为数字图片,JPG的文件格式,每幅不小于2M。文件名格式为:“图片标题—摄影作者(县区)—电话号码”(如:笑容-李强-139xxxxxxx)。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10幅。组图视为一幅作品,组图照片不超过8张,需添加文字简要说明。
    (三)作品要求。拍摄时间必须是2013年以后,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前两届已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作品征集活动。
    (四)活动组织:主办方将在作品征集期间统一组织5次集中拍摄创作活动,所有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同时,鼓励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自行提出创作拍摄计划,主办方将为其拍摄创作提供必要条件。请拟参加此次活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将个人证件照片电子文档发给旺苍县摄影家协会理事何洪福,便于制作采访创作证件。
    (五)作品使用规则:此次作品征集活动创作拍摄除向主办方投送以外,未经许可,不得上传网络或用于其他地方。


    五、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市县资深摄影家共同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凡入选作品,主办方将支付给每幅作品一定的创作成本费用,同时发给入选证书。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制作画册、公开展示或者其他非营利性活动,将不额外支付报酬。


    六、参赛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旺苍县公安局。联系人:吴兴华,电话:13438540277,邮箱:676089499@qq.com


旺苍县公安局  旺苍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旺苍县摄影家协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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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5-8-1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欣赏

发表于 2015-8-1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愚自乐。领导,不脸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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