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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拉小拉

第一次上男友家竟遭受奇耻大辱!他妈甩我10元跟打发乞丐似得!还强调喜欢前任做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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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人啊

发表于 2015-8-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十块是几个意思?风俗习惯?搞不懂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网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8-13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呢,说儿子不会洪女孩子正常,第二,说交过以前的女朋友也不为过,但是最客气的就是在于你那10元钱

发表于 2015-8-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奇葩+奇葩/晕

发表于 2015-8-1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姑娘,想清楚,你是跟婆婆过,还是跟随男朋友过?女人都相信第六感,你的第六感才是刹手锏。
发表于 2015-8-1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多虑了!大小是个礼!通过交谈,见面,至少知道阿姨对你是个啥态度,阿姨的为人你自己可以分析啊!
发表于 2015-8-14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次给了她12万

发表于 2015-8-1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理解你的未来婆婆     只有等你以后当了婆婆以后
我的理解她是一个过惯了苦日子,而且特实在的一个人

发表于 2015-8-1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拉豁!

发表于 2015-8-1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发儿童也不止10元,10元怎么好出手?当然主要是看两个年轻人是否合得来,是否有缘分。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8-1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胜者为王@ 发表于 2015-8-13 10:02
其实一块都不给也可以,如果你今后当婆婆了,家都是你在管

这个话在理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8-14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学念旧 发表于 2015-8-13 10:54
你去是应该多少买点东西才对,至于人家回礼就不强求了,现在男女耍朋友不一定今后就会结婚,就是同居了分手 ...

有道理

发表于 2015-8-1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是少的,现在少要400大元
发表于 2015-8-1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子是两个人过。现在好多婚姻都是因为闰蜜散的伙。

发表于 2015-8-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元给得不合适,应该不给,这样大家都不会憋屈。

发表于 2015-8-16 14: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十元钱就没搞懂了,感觉不是好意。

发表于 2015-8-16 14: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应该收这10元钱,不收的话你不少面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6 19:18
不给10元?給10万元,你肯定高兴!结婚时你不是要100万元的彩礼?买肉去吧……

发表于 2015-8-2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该拿,直接给你男友老妈100元,然后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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