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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网络大V更应以身作则,积极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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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称,红了多年的微博大V老榕(实名王峻涛),近日频频为自己肆无忌惮的违法言论埋单,继8月4日晚上被全网销号后,8月5日又迎来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因其长期利用微博造谣诋毁上海市司法干部杨华,于2015年3月6日被杨华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         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所说:“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因为他们的网上一言一行影响更多的人。网络名人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发挥凝聚正能量作用,鼓舞更多网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互联网是虚拟空间,但责任不能虚拟,每一名网民都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特别是网络大V,由于其粉丝众多,且知名度较高而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当名人遇上微博, 他们的舆论影响就会成倍激增,微博时代很大成分是意见领袖的时代,大V的影响力不容小觑。面对一条可疑的信息,大V在转发前应多问几个为什么,少一些架秧子起哄的心态。随意转发新闻造成网络轰动效应确实不太妥当。大V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丰富内涵,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新闻只是一个层面。一个负责任的大V还体现在凝聚正能量、传播正能量,带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一个遵章守纪的榜样。“带头维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他人名誉和利益的行为”“带头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努力成为法治和道德的倡导者”“网络名人应积极倡导社会诚信,为社会诚信建设做出贡献”等等都属于正能量。正能量也不是只说什么、转发什么,还体现在做什么,怎么做。
       网络是公共空间,微博也是公共媒介,在这个公共场上发言,就有责任珍惜它,维护它,如大V老榕这种,借助自己网络大V身份,却肆意的去诋毁他人、中伤他人,损害他人正当利益,混淆了公众视听,扰乱了正当的社会秩序,最终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也从此事中可以看出,一个网络大V的影响力是多么巨大,依法加强对网络言论发布体系的监管,依法加强对相关网络运营商的监管,是多么的有必要。如何构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不妨从大V承担责任做起!人人争做中国好网民,才能真正的推动网络正能量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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