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宜宾市屏山县屏边乡麻柳村支书王德凯违法违、纪事件
四川省纪委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宜宾市屏山县屏边乡麻柳村村民代表,现就村支书王德凯(以下简称王)贪赃枉法,欺压群众,违法乱纪,完全违背了作为党员,作为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严重危害到麻柳村的利益及发展的问题进行举报。
现将其部分劣迹公布如下:
(一) 利用职务之便搜刮钱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1)2002年,政府拨款3万元帮助村里修村公所,王私自挪用来修自家的民宅,并将村公所的牌子挂到自家门前,欺上瞒下。
2007年,政府再次拨款3万元给村里修建村公所,王又将村公所牌子挂到早已荒废的村小学,钱不知去向。
(2)2001年至2008年,王负责村里收取电费工作。村里用电本应每度0.35元,但王收取村民的是0.45元每度。全村共计325户。农网改造后,王又收取村民每度电0.54元,而实际是0.5元每度。就以上内容村民曾写过检举信向乡政府领导举报但无果。
(3)2003年,王打着承包的幌子私自将二组集体茶园,树林共150亩卖给他人,二组村民不敢多议且分文未见。
(4)2005年,乡里为麻柳村添置了一台新的变压器以解决用电难的问题,安装完成后,旧的两台变压器便闲置在村里,王未与任何人商量,未征得任何人同意,私自将其中一台用来给自家企业供电。用完后竟又以7500元得价格私自专卖给他人,新的变压器安装好后,王又以“搭伙费”为由私自向部分村民收取5000元。原村主任余安方与村民均可作证。
(5)2011年,王以村里的名义在村里开矿山,最初承诺每一吨将提成2角给村里,每年上万吨。该矿山后因严重危害到附近的供电设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被县安检局叫停。数年下来,村民分文未见。
(6)2011年,村里受国家补助修便民路,每米补助50元,王公然向村民要求每米应当提出5角来慰劳村干部,便民路总长4800, 王收取了2000多元,但村干部均未获得一分钱,钱不知去向。此事村里人尽皆知。
(7)2011年,麻柳村进行农网改造工程,王违法承包公路边二十七户农户农网改造工程,要求二十七户每户出40元工资,20元生活费承包给他人。但在施工时,却又强行要求农户出工、出力,抬杆、打窝、拉线、运送材料等,严重违反国家农网改造只能收取130元,其它不得出力出工的规定。
(8)2012年,3组村民退耕还林收获的竹子,王欲低价强收,并公开威胁恐吓村民不得卖给他人,导致竹子滞留,村民损失惨重。
(9)2013年,二组村民共计18人为修葺二组公路自发在村里收集碎石,王得知后,强行用货车拉走了5车卖给他人,共计900元收入囊中。二组组长试图阻止,王却反咬一口要村民付给自己用来租用货车的劳务费,嚣张,跋扈到了如此地步。
(10)2011年,王承诺帮九组阿罗支支上户口,王德凱收取了500元后,事情没有办成,直到现在,钱没有退还,户口没有上成。就此双方吵闹了多次。阿罗支支曾以书面形式向乡政府举报但无果。
(11)从2010年至2013年间,王要求村里的低保户和困难户在领取政府的补助(包括受灾款,春节慰问金等)时必须给他相应的一部分且要保密,并威胁,如果不照办或者泄露此事,他就取消他们低保户和困难户资格。村民无奈,只得照办。收取的费用具体如下:三组廖志华500元,一组李光华800元,一组蔡树平200元,二组彭克芝300元,五组杨明书500元。五组刘德章1000元,三组胡元春1200元,三组王国银行400元,三组方大权900元。这其中有的是亲手交到王的手中,有的是交到其妻子的手中。以上的事情均有村民的举报信为证,且从信中可以看出王的手段之卑鄙之无耻,王要来村民的银行账号,每次发放补助金时很多村民根本不知道自己卡上的钱从何而来,王从不作说明,只是要求村民去取钱并以手续费等理由提出要求给他相应的一部分。后村民也应举报他而被取消了低保户与困难户资格。新的低保户和困难户全由王一人觉得,未按照规定与村委会进行任何商议
然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在王任职的十多年间,王不停地以自己职位之便,欺压百姓,欺瞒上级,百姓常常是敢怒不敢言,较为严重恶劣的行为在上文已经阐述清楚,这其中肯定还有诸多的隐情,希望各位领导严查。
(二) 欺压、殴打村民,从未替群众办过一件事:
(1)2005年,村民刘德发(残疾,已逝)与另一村民发生冲突,请求王进行调解,王非但拒绝,且无故殴打刘。村民苏开会可作证。
(2)两次与村民杨明书发生冲突
2011年,农网改造需要砍去村民杨明书家的竹子方便架线,杨提出相应的赔偿,王拒绝且欲强行砍掉,两人发生冲突,事后,王反咬一口叫来派出所抓走了杨。
2011年,农网改造5组群众正在工作时,王一直无故辱骂、人身攻击大家,村民杨明书看不过去便出言还击,从而招来王的毒打。杨曾写信向政府举报但无果。
(3)2011年8月,二组组长孙天贵应群众要求同王协商便民路改道问题,王非但不积极听取意见,还伙同其女光天化日之下对其进行殴打,随后进行辱骂威胁和恐吓。
(4)2012年12月,王在家殴打其岳母。据村民反映,王前前后后殴打其岳母不下4次。
(5)2012年,村民岳得权在村里办养猪场,纸厂,作为村干部,王不仅没有积极得给予援手,反而处处刁难,阻挡为厂里通电,最后经由乡领导和村主任的调解才得以解决。
(6)2013年,王在村民彭克忠住宅旁办起了碎石场,石场不仅影响到周边的交通及环境,更严重扰乱了彭家的生活。铺天盖地的灰尘,终日不绝于耳的噪音使得他们无法再正常地生活,更严重的是,机器弹出的大大小小的石头打烂了房屋的窗,家具等等一切东西,还差点打到其儿子,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彭家多次找王商议,但其态度恶劣,嚣张跋扈,后经乡领导调解无果,彭家不得不搬离住宅,只是在晚上才敢回家睡觉。
(7)王所办的石场位于河边,河边有一座桥,是二组村民通向外界的重要通道。王就地取材,几乎掏空了桥上下左右的石头,使得桥身已经开始严重损害,出现巨大的安全隐患。村民找其商议,但王反过来要村民赔偿他70万,就可以停止。嚣张跋扈到如此地步,再无村民敢发表任何意见。
王的工作态度极其恶劣,完全是官僚作风,有事全是一个人做主,在村上独断专行,一切以个人为主,村上救灾、困难补助、低保的发放等都由他自己决定,从不与其他村干部商量。经常打骂群众干部,只要开会,首先骂干部一通,再骂群众。群众找他办事,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经常对大家都是爱理不理的,从未真心实意地为村民办事。
(三)玩弄手段,操纵选举,培养爪牙
王任职的十多年间,无视法纪,操纵选举。村委选举每人仅限投一票,但在2013年的选举会上,其女儿曾公然一人多投,破坏选举。最后,村长曲别克古和文书徐卫媂是王德凱个人意见提出,并非群众选举出来的。选票高的落选,选票低的当选,王玩弄权术,完全无视法纪,一手遮天。而他所“提拔”出来的干部更是与其狼狈为奸,称霸一方。
(1)曲别克古(村长,乡政府习警)一家霸占村民土地:1985年,麻柳村五组村民杨碧珍将自家土地(约2亩)承包给曲别克古一家,承包期为四年,由双方签字经村委会和农经站同意生效。然而期满后,曲别克古一家拒绝续签也拒绝归还,杨碧珍一家曾多次请求王出面解决,但王以各种借口推脱,后以“无力解决”为由介绍杨家到乡政府进行调解。在此期间,曲别克古一家又擅自将承包地周边的自留地,林地砍掉,种植上柳杉等苗木,企图以这样的方式强行霸占承包地及其周边的土地,林地。而乡长与书记(两人与曲别克古一家为亲戚关系)以“你们已经放弃了土地”此等荒唐的理由拒绝出面调解。后杨家走投无路,只得上诉到县纪委信访办,县纪委信访办再将此事以书面形式转送到乡政府,乡政府迫于压力,给出了解决方案,但是方案明显偏向曲别克古一家,杨家拒绝签署不公平的调解意见书。后杨家再次拜访县纪委、市纪委,无果。在此期间,曲别克古以村长一职多次对张家进行打压,不顾党员身份,对杨家恶语相向,对组上出面作证的村民威胁恐吓,并公开宣称“我霸占你们五组那么多土地,你要是都要的回来,那我就把土地还给杨家”,仗势欺人到如此地步!
村长曲别克古和文书徐卫媂均是由王一手培养出来的党员干部,这样的党员干部,连签自己的名字都不会的人究竟是如何成为党员的?这样的党员干部不仅没有给群众办过一件好事,反而,还处处仗势欺人,谋求私利,在麻柳村兴风作浪,腐败至极!
各位尊敬的领导,本应是帮助群众办事的父母官成了如今这般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霸,实在让人心寒!1999年到如今已是2015年,十六年的时间,麻柳村的村民一直活在王无止境的欺压与剥削中。我们曾多次举报,但奈何无人问津,2011年我们先后走访县纪委4次,2014年2次拜访市纪委,均无果。为何王的态度会如此嚣张?为何在这样的压力下他没有收敛,反而越来越远猖狂?为何政府那么多的部门那么多的领导,竟没有一人愿意帮助我们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为何这件事情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为何村民手中已是不下十封的举报信仍然让他们无动于衷?
在此,我恳请各位领导能够听见我们的声音,能够本着尊重事实,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对王及与以上任何事件有关的人员进行调查,还给我们一个公道!此次举报若如前面多次那样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不会停止这场漫长艰辛的战斗,我们将寻求更多的有效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直到这件事真正地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