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是旺苍县辖区某煤矿工人;于2015年8月9日上午9时许在采掘作业区受伤致胸椎骨折,事发后,该矿在无专业救援人员的情况下,由该煤矿非专业救援人员(即该矿采掘工人,该矿领导未及时到场)实施长达3小时营救后,伤者才被营救出井!直至下午3时伤者被送入县城某医院,同日晚7时左右开始对伤者实施手术。手术前院方责任医师告知伤者家属:“伤情有90%可能会导致伤者身体下部三分之二高位瘫痪”!次消息对家属无疑是一晴天霹雳;在为保全伤者性命的情况下,家属不得不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同意实施手术;手术进行到当日晚10点左右,伤者推出手术室,同时带来足以让家属振奋的消息“手术很成功”!
当家属精心护理,期盼伤者早日康复的时刻,也就是距事发不足48小时的8月11日,院方竟然对伤者停止用药,究其原因居然是欠费一万多元!因欠费导致重症伤者在治疗的关键期中断用药超过6小时(常规用药时间为上午9点前,而8月11日院方实际为伤者用药时间为下午3点以后),此情况的发生对家属而言,可谓是痛心之至,却束手无策(因事发突然,家属未能及时准备医疗费用,且责任归属应属该煤矿)。然此类现象绝非偶然,后续依然频频发生!每当费用余额不多时,伤者或该矿委派的护理人员均会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领导,但还是不能保证院方正常治疗所需之费用(每次缴费金额为2000--3000元)!8月21日因欠费面临再次停药时,伤者将自己仅有的500元垫付了药费,才能让治疗持续……
自事发之日到现在,矿方领导无一人到医院对伤者探视,唯作业承包人何*曾有一次(何*的家离医院约一公里),就矿方对待该事件及伤者这种冷处理的态度,家属本欲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捍卫伤者理应得到的被治疗权利,但因对法律相对比较陌生,知之甚少,且该煤矿为左右乡邻养家糊口之经济源,故不知如何是好!请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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