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47|评论: 0

雁江区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雁江区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近日,雁江区调整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是调整了201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1.2万元调整为 25.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由13.7万元调整为15.1万元。二是调整了2016年度缴费标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44160元,个体参保人员统帐结合缴费标准3974.40元,单建统筹缴费标准2428.80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2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27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210元,补充医疗保险220元;18周岁以下9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缴纳80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