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尽快排除粮建司综合住宿楼 安全隐患的申请 2015年6月28日,我县遭遇70年一遇的暴雨,暴雨引发洪水造成南江镇城北路粮建司综合住宿楼护坡及堡坎垮塌,塌方约为30立方,60余吨。现在塌方(砖混堡坎)悬空于一楼门市巷道上方斜靠在二楼住户门窗上,重力完全承压在二楼主体立墙上,现在二楼住户墙体已出现轻度渗水(此楼为七层砖混结构住房),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隐患一:塌方长时间斜靠二楼主体承重墙,极易造成墙体向室内倒塌,危及住户人身及财产安全;隐患二:悬空塌方受重力影响容易再次向一楼垮塌,垮塌后会对一楼门市主体墙造成破坏;隐患三;由于档墙垮塌,雨水来临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对整个二单元主体墙造成破坏性影响以及对住户和过往行人身安全造成伤害;隐患四:此处靠近二中校门及幼儿园附近,时常有行人通过和小孩玩耍,担心小孩进入悬空巷道或险石坠落伤人。 灾情发生后,南江县粮食局,粮建司、太子洞社区先后派人到此处查看灾情,并摄影上报。社区书记也曾牵头组织粮建司、业委会、住户代表开会研究制定抢险方案,最终因业委会和住户代表认为挡墙垮塌是因粮建司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而不愿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而搁浅。之后,我等二单元受灾户又联名向粮食局,粮建司、社区、南江镇镇人民政府递交了要求尽快排险、恢复护坡堡坎的申请,均因无人出钱而相互推诿,最后不得不以信访的名义上报县委、政府(听县信访办人员说回复由粮食局处理)。我等又多次找到粮食局领导,局领导以没有收到县上的回复至今无人过问。 试问;1、粮食局作为粮建司的主管单位,对粮建司工程项目是否有监管责任?2、粮建司作为该项工程的承建单位对堡坎(档墙堡坎是由砖砌的)质量和维护是否有直接责任? 3、粮食局推脱的该房屋已交付使用(房产证已办理)该由当地政府、社区负负责是否正确?4、对于这种没有物业管理的房产对这种附属设施的维护到底该由谁负责?5、6.28至今快三个月了,二中和附近的幼儿园已经开学,危险源处行人不断增多,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你们无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做法是否还能安然入睡。6、粮食局、当地政府是否是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之下,为什么对县委政府的回复置之不理,难道是政府批示有误?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再次恳请希望县委、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不要再为这排险费该由谁出而争执不休了,假如险石及行人、塌方伤及房屋主体结构这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排除隐患给当地住户一个安全的生活坏境。才是头等大事。 谢谢! 附:粮建司综合住宿楼受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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