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我局决定从2015年9月20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机动车道路
二、整治重点
(一)城区道路(含大型场镇)
乱停:主要是在未设置停车位的地方和在设有禁令标志的地方停放车辆(光雾山大道道路两侧一律实行天网抓拍,违者罚款100元,记3分)。
乱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随意调头;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未入户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货车不按规定时间进城。
乱鸣:城区内随意鸣笛;非法安装警灯警报。
(二)农村道路
一是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二是超速、超载、超员行为;三是车辆、驾驶证未按规定年检审。
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和驾驶人有上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抄告其所属单位;对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9月2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江县公安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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