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一篇题为《亿万富翁实名举报沅陵县长,龚琪千万索贿受贿的事实》的帖文在网上传播。随后,湖南怀化市沅陵县委宣传部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龚琪表示,举报人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沅陵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对其启动抓捕程序。
南方都市报发表吴龙贵的观点:从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的回应看,不可否认,向杰的举报有多处漏洞。比如除向杰本人外,其他能联系到的署名“举报人”均表示对帖文不知情。但这只能说明向杰的举报有瑕疵,而不能证明举报本身的真实性。回应中称“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官员索贿受贿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走法律程序来判定是非,岂能由官方的通告来定性为“故意报复”?龚琪称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且不要说这还未经证实,即便证实,也不影响向杰举报的正当性。首先,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任何公民都有检举和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其次,向杰的问题归向杰,龚琪的问题归龚琪,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事实上,一个人举报的动机,丝毫不影响其举报的内容。我们还可以问一句:既然向杰问题多多,为何一直安然无事,当地政府是否有渎职之嫌?而一旦向杰举报县长,当地政府便立即启动抓捕程序?在这场举报人与官员的“互撕”中,显然有着太多的信息空白需要填补,因此也决不能止于当事双方的自说自话。
小蒋随想:向杰举报龚琪的导火索是,龚县长整治当地砂石码头,提出“差一项手续都非法”,使向杰的砂石码头“陷入绝境”,自称从怀化市水利局投标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向杰“一分钱补偿都没有”。向杰的举报,确实具有“你断我生路,我也不让你好过”意味。此事其实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地方管理者整治砂石码头的过程是否有理有据、依法行事,向杰的砂石码头差了什么手续、是否存在滥采滥挖必须被关停。二是龚琪有没有索贿受贿,龚县长说自己“没问题”是不是就真的没问题。在举报者的动机层面,这两个问题具有关联性。但站在调查的角度,这两个问题又是一码事归一码事。目前,向杰举报龚琪受贿,龚琪反击向杰是黑社会,双方都是向对方未被证实的“死穴”开炮,而不能对自身的问题“自证清白”。鉴于同级监督与调查可能不力,且沅陵县委宣传部已将举报定性为报复,此事的是非曲直恐怕应由第三方或更高层级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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