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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四川|成都 【刑事律师】受理 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第2批共5起假记者诈骗等案件_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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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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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第2批共5起假记者诈骗等案件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网站消息,4月2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了5起制售非法报刊以及假冒记者诈骗、敲诈勒索案件。这是该办今年公布的第二批新闻“三假”案件。2015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继续把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等新闻“三假”作为工作重点,并将在近期部署开展“秋风2015”专项行动,进一步清查各类非法报刊及其采编机构;结合清理整顿中央媒体驻地方机构和网站频道工作,持续加大打击假记者力度,严厉查处真假记者内外勾连、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等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报刊。

1.蒋志武假冒记者诈骗案。2014年5月,根据有关线索,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蒋志武假冒记者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蒋志武假冒中国法制新闻社(假新闻机构)记者,自称该新闻社是公安部下属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很熟,以帮助案件当事人胡某某疏通案件为由,先后诈骗人民币6万元。2014年6月,丽水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蒋志武抓获,查获假记者证5本,以及大量假冒记者头衔的名片和虚假记者身份对外招揽业务的招牌等物品。2015年3月,蒋志武以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

2.胡运富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湖北省武汉市胡运富持伪造的记者证,伙同他人以一些餐馆、食品加工店食品卫生条件不合格、使用添加剂等为由,采取宣传曝光相威胁的手段,先后对武汉市17家餐馆、食品加工店实施敲诈勒索,共计敲诈勒索金额约4万元。今年,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胡运富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

3.马某某等假冒记者伪造中央巡视组文件诈骗案。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人冒充记者身份,以帮助他人网上发帖及摆平案件为由,诈骗案件当事人3万余元,随后伪造中央巡视组文件向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发函,要求公安机关关注相关案件。经查,马某某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为由,敲诈山东、内蒙古等地的政府部门、公安派出所、国有企业及个人1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马士平等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4.刘某某等假冒记者诈骗案。2014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机关对刘某某等人假冒记者身份进行诈骗案立案侦查。8月5日,广州市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2人。经查,2012年9月以来,刘某某等人假冒中央电视台记者,以帮助案件当事人王某某等人找媒体做新闻曝光为由,诈骗人民币4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

5.王某某等制售《环球361》等非法报刊案。2014年12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联合江西省南昌市、江苏省徐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门,一举破获王某某等销售非法报刊案,打掉一大型非法印制销售报刊网络,查缴《环球361》、《看军事》、《新天下》、《大参考》等非法报刊20种6万余份。公安机关追根溯源,在江西南昌查获一大型非法印刷窝点,捉获犯罪嫌疑人3名;在江苏徐州查获一非法报刊编辑、批销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在山东青岛将该案主要犯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深入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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