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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需“警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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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人民网9月8日报道,成都交警为有效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推出“抄告”制度后又创新举措,再施重拳:将违法者的违法照片(或视频)、名字发布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
政府部门不断创新举措,严厉打击行人、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替人民的安全着想,试问,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交管部门又何必费尽心思出“实招”呢?
成都交警“实招”虽成效显著,但需要更多的警力作为支撑,减少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人、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需要加大宣传和惩治力度,更需要群众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形成自律意识。
交管部门应加强在主要繁华路口、社区、单位、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材料、播放宣传片。群众应主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深入了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切实参与劝阻行人、非机动车抢灯越线、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倡导交通文明、摒弃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交通安全需人人参与、需人人自律、需自身做起,让我们一起在交管部门的引导下逐步建立和培养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构建和谐、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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