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米易人物”——米易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公告
2015年,我县将开展“感动米易人物”—米易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立
“感动米易人物”—米易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设立“见义勇为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五个类别。
二、评选条件
道德模范评选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米易,积极参加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无违纪违法行为,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米易县常住公民。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近两年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乡(镇)、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负责审核把关工作。
(二)群众推荐。广大市民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
四、推荐时间
推荐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18:00。
五、材料报送
推荐候选人材料包含“感动米易人物”—米易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并附上候选人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与事迹相关的生活照片3-5张。推荐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县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攀莲镇安宁路189号县委办公楼404室,联系电话:8172503,电子邮箱:1298080035@qq.com。
特此公告。
“感动米易人物”—米易县第二届
道德模范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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