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天然气的产源地,全县人民本应享受用气的优惠政策,可我县的燃气建设、用气价格一直乱象不断:
1、最近才知道,燃气办把每户年度用气核定在400方,超出部分按阶梯气价,甚至超过商业用气,核定标准何在?(包含冬季烤火)谁家全年用气会低于40方?你们是变相涨价吧?不好意思再搞听证会之类的涨价程序了?我们县的用气价格原比周边就高了?作为通江人,我曾为我们是产气大县自豪过呢?现只有委屈、伤心!!我们如何享受资源优势的改革成果?
2、管道建设费原本是企业自身的投资行为,可我县也是一涨再涨?建设之初,我们积极支持县委政府的建设,缴纳了所谓的入户费,可被你们卖来卖去,国有资产流入了个人腰包,原燃气办职工入股1万元,卖出后分红就30多万,听说原向总经理个人就近1000万元,期间职工因分赃不均还闹事,我不仇富,但惊讶你们敢如此把县国有资产如此贱卖,我们缴纳的费用去哪儿了?中间有啥原因?
3、全县的燃气工程建设是一个庞大的民生工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看你们招的啥子商、用的啥子人,资金断裂、上访不断,通江的脸面全都被你们摸黑了!我是通江人,我热爱我的家乡,支持通江的发展,希望能有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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