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7岁被骗与大我十多岁的一个男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十余年,已有两个孩子了,去年才补办结婚证。十余年里,不仅得不到他的呵护,而且处处受到丈夫和其家人的辱骂、监视、责备和刁难,仿佛人的生殖器是长在手上的,我的手被工友无意间碰了一下,或者我和其他男人搭腔多说了一句话,他轻则盘问辱骂我,重则就是拳脚相加。我想利用网络多学点知识,他随时要把我手机抢夺去查看,想知道我在和哪个男人在调情,他利用我的手机把我小学几个女同学都骂跑了,都把这些归于自己命不好,忍着让着。除此之外,我别无它法啊!
十余年里,我是在他的重拳下煎熬过来的,打我已经几十次了。在忍无可忍时,我曾抱着孩子去河边想结束我们的生命,但想到孩子是无辜的还是放弃了。他也多次提出离婚,曾在大年三十赶我走。我在家带两个孩子,他已经几个月不给我生活费了,可在今年国庆假时,他开车(买车的钱是借我父亲的,现在没有还)回来毒打我一顿,我自今身体没有康复。
真的,我想活下去,像一个人一样活下去!于是,我想到了离婚,想到了法院,可我把离婚诉状交到法庭时,他们一时说我诉状格式不符合要求,一时说我没有物证人证,是我单方面的言辞,拒绝立案。我不明白,一个简简单单的离婚案子,你们还要我一个瘦弱的女人去福州上海去取证吗?如果做奸在床了,非要把男女双方捆在床上和床抬来,你们才认定那是真实的?
我想带着孩子活下去的唯一大门也被你们关闭了,请问开江县人民的法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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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官方回复, 你好,网友朋友,你可以咨询我院立案庭相关人员,他们可以为你做详细解释,电话号码0818—822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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