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4.399999618530273px]10月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份被称为“专车新政”的文件甫一出台,便激起巨大的争议之声。对照文件原文,提出以下建议。
[size=14.399999618530273px]1. 鼓励私家车主兼职开专车。
[size=14.399999618530273px]2 .专车报废时间按年限+里程。
[size=14.399999618530273px]3. 审查权力下放给企业。
[size=14.399999618530273px]4 .“巡游”与“预约”实现功能合一。
[size=14.399999618530273px]5. 专车价格完全交给市场决定。
[size=14.399999618530273px]6 .不宜给专车找来多位“婆婆”。
[size=14.399999618530273px]7 .经营许可不可下放到县。
[size=14.399999618530273px]8 .不用计价器而据GPS计费。
[size=14.399999618530273px]9 .删除“促销方案提前10日公示”。
[size=14.399999618530273px]10. “市场支配地位”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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