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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七旬老人乘公交被要求为背篓买票 乘客气得打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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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新闻网达州10月19日讯(唐远见 记者 张骥)近日,达州市大竹县一位七旬老人背着背篓乘坐公交车,公交车司机以“老人乘车免票,但背篓要买票”为由要老人为背篓买票,但公交车上一位乘客见状因“背篓是否在收费的货物尺寸范围内”与司机发生矛盾,引发双方在公交车上拳脚相加,直到派出所民警赶来调解才达成一致。

   据介绍,10月8日15时许,大竹县公安局竹阳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竹县车站公交车站台某公交车上,一名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抓扯。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原来是司机与乘客因为争论1元钱货票是否合理引发打架事件。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当天中午,大竹县一位七旬老人王婆婆在城里卖完小菜乘坐公交车回家,公交车司机见王婆婆背了一个背篓,便对王婆婆说,上了70岁的老人乘车不收票钱,但背的背篓要买票。

  “该买票就买吧!”王婆婆当即表示同意买票,便自行找了个位置坐下。而在公交车上的另一位乘客李某了目睹全过程,开始询问起公交车司机货物收费规定。公交车司机表示车内张贴有收费规定的解说,而乘客李某就去仔细看了车上的规定,其中就写到货物超过一定尺寸就应收费,李某与司机就货物尺寸怎样来测定问题开始争论起来。

  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一句一句地吵开了,就连王婆婆和车上的乘客劝说也无济于事。之后,公交车司机索性将车停放在路上,与李某开始在公交车上拳脚相加,李某个子比公交车司机个子要小一些,在抓扯过程中,李某的衣服被公交车司机抓破了,车内乘客见状赶紧报了警。

  在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虽然双方均无受伤,但仍在相互争论,都认为自己没有错。在民警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公交车司机赔偿李某衣服费用70元。民警告诉二人,和谐社会,靠一个个和谐的细节构成,城市文明的人靠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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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5-10-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我一跳,以为是平昌呢。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5-10-2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我一跳,以为是平昌呢。

发表于 2015-10-2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中,好象公交司机的要求,也有依据的————但我不能确定,得找找。:lol

发表于 2015-10-2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司机让卖菜的老人交背篓钱,是过分了。

因为,卖菜的老人不可能背好大的背篓,应该给予照顾。

这个公交司机是个傻儿,为了多收一块钱,却倒贴70。

该公司平时教育不够,这个司机的处理方式很差。(老人不交,就算了嘛,居然动手抓扯起来了)

发表于 2015-10-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

        (1993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公共交通车、船乘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乘客必须遵守下列票务管理规定:  
(一)主动照章购票或者出示月票,并接受乘运人员的查验;  
(二)身高110厘米(含110厘米)以上的儿童必须购票,每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0厘米的儿童乘坐车、船,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儿童集体乘坐车、船,应当按实际人数购票;  
(三)车、船票限当次乘坐有效,但由乘运人员安排换乘的,所持车、船票继续有效;  
(四)车、船票出售后,不予退票。  
第六条 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体积及免费、收费办法,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
城市公交巴士乘车规则
十、身高1.2米(含1.2米)以上的儿童应购车票。每一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个的按超过人数购票。儿童集体乘车按实际人数减半购票。
十一、乘客不得携带物品体积超过两人站立面积、长度超过2米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宗物品上车。

发表于 2015-10-2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18:13
跟公交司机打架,应该是破坏公共安全罪,怎么还赔衣服钱,应该跟袭警的罪一样

发表于 2015-10-2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5-10-2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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