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化名)与王女士(化名)结婚近10年,到2013年夫妻俩已购买了两套住房,但都是小户型,且都有贷款。随着孩子长大,这两套小户型已不能满足家庭需求,因此夫妻俩决定再买一套大房子来居住。由于当时限购和限贷,夫妻俩决定离婚后买房。离婚后,现有房产均归王女士所有,而儿子的抚养权则划归罗先生。
2014年年初,罗先生的儿子年满6岁到了读小学的年龄,由于房产全归王女士所有,“无房”的罗先生为小孩读书发起了愁。
一个偶然的机会,罗先生了解到其铁哥们儿在一名校旁拥有一套住房,并且还是该小学学区房。而据朋友透露,如果罗先生的户口能够转到其铁哥们儿所属的房产下,其儿子就可以成功就读。因此,罗先生与其铁哥们儿协商之后,其铁哥们儿赠予了1平方米产权给罗先生,罗先生仅支付了2000多元的赠予相关费用,就得以将自己和小孩的户口迁到该小区,小孩也顺利就读该小学。
据罗先生介绍,花费2000多元在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了赠予相关手续后,他拿到了该房产1平方米的房产证,并且顺利在相关部门将自己及孩子的户口迁入。
“不过,这样的方式并不是人人都适合。”罗先生表示,他和小孩本身就是成都市户口,所以才能够凭借赠予的1平方米住房产权在成都市内部进行户口迁移。“如果不是成都五城区内户口,仅仅在成都五城区内有1平方米住宅产权,是不能够进行户口迁移的。”
罗先生表示,一开始夫妻俩离婚主要目的是为了再买一套大点的房子改善居住环境,通过这种方式让小孩读到了比较好的小学实际上算是歪打正着。“当然,除了可以通过赠予的方式获得1平方米的住宅产权外,还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房子的部分产权,也可以进行成都五城区内的户口迁移。不过,前提条件是你名下本身没有其他住宅,同时也必须自身及小孩的户口在成都五城区内。”
总结起来就是:
有个好老婆。所有房子全给老婆“净身出户”,还要一个人抚养小孩,不怕假离婚变真离婚。
有个铁哥们。愿意赠你1平方米的房产,还满城跑各种手续,而且不怕将来因房子起纠纷。
有个好运气。学区房划片每年都在变,有的学校对每一户每年可就读名额也有限制,如果该房屋读书名额已用掉,可能要等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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