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干部序列中,“一把手”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权力结构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其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一直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监督工作最难破解的难题。自2015年以来,湖南推行厅局级“一把手”集中述廉。这几年,湖南每年召开一次省纪委全体(扩大)会议,数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面向全体省纪委委员公开述廉,并接受评价投票。(求是理论网) 官员述廉动到地厅级“一把手”头上,可谓开了全国的先河。湖南的官员述廉,主要有以下特色:集中述廉大会分两个环节,其一是干部专题述廉,其二是民主评议。在专题述廉阶段,管理人财物的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党政正职需根据省纪委罗列的20多个项目进行专项述廉,如个人自律方面的情况就有公务用车、财产、住房、子女就业、投资经营等13项。此举被人戏称“红脸”, 与其说是领导个人的一次“全面体检”,不如说是一次把权力放在阳光下“烤”。在民主评议环节,被称为“出汗”。双方互动,内容涉及很多敏感问题,比如是否有亲戚送礼等。述与评结合,不再是“蜻蜓点水”,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后续还将引入群众参与。最后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座谈走访、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多种途径了解对象廉洁从政有关情况,综合巡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掌握的情况,形成大会上的评议报告。 既然动了真格的,就要有奖惩措施。得差的,还将由省纪委进行诫勉谈话。作为一项重要的党内监督措施,述廉评议结果不仅要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还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其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涉嫌违纪的,按案件检查工作程序办理。这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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