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08:47
来源:华商报 10月26日下午,笼罩在宝鸡上空多日的阴雨天终于结束,袭人的寒冷随着太阳的重新出现也慢慢消散。如同近日笼罩在宝鸡这座城的悲伤和惋惜一样,随着女舞蹈老师吕某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悲愤的人们终于松了口气。 有网友认为:真受不了这帮法盲……不言不语就不能判定他是凶手?知道什么叫沉默权不?我国法律界学者一直在致力于呼吁建立沉默权制度,因为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你有自己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交代就是态度不端正,对抗法律。如果按照你的理解,沉默就定不了案子,这沉默权还有个确定?傻子都知道破案比让你拥有闭嘴的权利更重要!至于说什么证据动机之类的,凭什么说给你听?你是法官啊?公安确实应该尽可能的找到真凶,但本身公安没有认定某人是否是罪犯的最终认定权,这个权力在法院手中,现在只是嫌犯而已,如果这时候就公开大量证据,万一这人犯罪分子不是呢?真凶一看报道,知道警方已经掌握什么证据了,而且很可能是认定有罪的关键性证据,他就可以做出更充分的准备来逃避犯罪,到时候破不了案算谁的?你要真关心这个案子,就到时候法院开庭去旁听,又不是不让你去,在网上什么信息都没有情况下,就质疑这质疑那的,还那么多问号,有病啊?说句不客气的话,你谁啊?是不是另外一个拾荒者啊?是不是真凶,在这里套话呢啊? 有网友认为: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相信法律一定会公平公正还原事情原因,告慰女教师在天之灵。 有网友认为:你又懂了,你又公知了,这些到检察院公诉时所有人都能看到证据,你现在唧唧歪歪的,有必要现在说给你听吗?你是法官?别动不动煽风点火,舆论不是法律,不要让舆论绑架了法律。 有网友认为:这个人估计神经有点问题,正常人哪个27岁男的以拾荒为生。 有网友认为: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作案方式和犯罪过程不宜公开,这都不知道?调查清楚了自然会公布 网友评论:我觉得女性最缺乏的临危爆发力,一碰到危险就已经瘫了。平时找专业训练一些技巧非常重要,我们的教育永远停留在理论上,当心这个那个,关键时候有用吗?电视上很多教女性的防身术为什么不能引进到学校课堂。 网友评论:一个捡垃圾的垃圾人杀了一个年轻美丽的舞蹈老师,呵呵,估计拾荒者只求一死啊 网友评论:强奸犯都有一个特点,一旦兴奋,立马变禽兽,我们那边曾经有个出租车司机,看到美女先奸后杀,人就是这样,堕落的人更可怕,不要同情不同情,被害人更可怜,现在得人有些事不是有没有动机,全靠一时的冲动。是否为聋哑人等检测后证据确凿后你们在论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网友评论:调查清楚在说,不过早评论 网友评论:有的捡破烂的人,才是胆大包天无恶不作的坏蛋。半夜三更偷偷摸摸。把我家的放水管偷走。还有别人做房新下墙基的钢筋露出部分也搞掉拿走。该死的拾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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