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局获悉:该局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一起山东某外资企业(四川)有限公司员工特大系列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2014年,彭山辖区的山东某外资上市公司四川有限公司在对原材料进行抽检时,发现原材料采购价格偏高,怀疑原料供应商与公司内部人员勾结,侵害公司利益,随即该公司将相关线索举报至彭山区公安局。
彭山区公安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经侦大队展开调查。经过近三个月的细致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原料供应商长期向该公司上至公司负责人、下至车间工人等多个生产环节、岗位的20余人行贿。
据了解:
2015年1至4月,该公司的的牛某某在担任山东旗下某科技生物(四川)有限公司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供应商好处费20余万元。
2014年8月至12月,公司品管部经理夏某某,多次收受玉米供货商喻某等3人好处费4万元后,对喻某等人销售给公司的近万吨玉米进行检验时,将玉米的水份标准降低以冒充价格。
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该公司品管部抽样员武某与仓储保管员刘某、曾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玉米供应商李某的好处费70余万元。
2014年10月至12月,该公司化验员韩某某,多次收受煤炭供应商王某某、石某的好处费6万余元后,在对其供应到公司的煤炭进行化验时,私自将不达标的煤炭发热量提高,致使王某某、石某向该公司销售上万吨不达标煤炭。
据彭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邓健介绍:该起系列商业贿赂案在近4个月内得以及时侦破,肃清了该公司内部潜藏的腐败舞弊人员。案件中,从公司厂长、部门经理等管理层到抽样员、化验员、保管员等普通工作岗位,共计被查出涉嫌受贿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工作人员11名,涉嫌对其贿赂的5名玉米商、煤炭供应商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行贿、受贿金额200余万元。截止2015年9月,已有1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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