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前瞻性,是政法工作与时俱进的前提。面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环境,如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化风险于青萍之末?置身不断深入的改革实践,如何找准工作着力点、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面对不断分化的利益诉求,如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正义?这些都是政法工作需要回答好的时代考题。密切跟踪新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善于把握新形势产生的新特点,才能找到工作着力点,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 增强主动性,是政法工作不断创新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从严格执法到公正司法,从推动发展到维护稳定,从创新管理到提升服务,政法系统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实践者、推动者。政法工作者必须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刚柔相济、标本兼治,不断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社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增强全局性,是政法工作水平提升的关键。无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政法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政法机关要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能不能抓好政法工作,体现能力水平,更体现责任担当。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政法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法者,治之端也。”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政法工作就一定能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为改革助力、为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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