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违法乱纪的干部,很多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同时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都不能当法盲,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遵循法治轨道,就不能跟着感觉走,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让遵纪守法变成一种习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领导干部而言,必须把功夫下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上。守法律、重程序,牢记职权法定,保护人民利益,用权受监督,才能依法用好手中权力,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靠自觉,也靠制度。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用起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就能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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