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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江商界:强订《中国税务》期刊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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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1-1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年这个时间,各种报刊杂志又开始订阅了。强订后,你会收到报刊杂志吗?据了解去年南江很多订阅了行业期刊杂志几乎没有收到过,即或收到也是断档期刊。今年税务部门的行业期刊《中国税务》或许又开始摊派了!请看《通知》要求税务等部门对报刊发行工作开展督查,然而中国税务却顶风作案强行摊派。

     这不,关于订报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新广出发〔2014〕121号发通知规范报刊发行中规定了严禁强行征订: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方式进行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强行征订;限定发行范围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报刊出版单位不得给采编人员下达发行任务;报刊记者站不得从事发行活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要严格限定于免费内部交流,不得进行征订发行等各类经营性活动并收取任何费用。各报刊出版单位要严守规定,形成规范有序的发行工作机制。主管主办单位要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规范所属报刊发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各地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部门要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强化监督管理。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对报刊发行工作开展督查,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予以停刊整顿、撤销刊号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报刊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报刊发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退回征订费用。
  《通知》指出,要广泛宣传严厉禁止报刊摊派发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违规发行举报制度,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违规违法发行报刊,受理的举报投诉原则上不转交被举报单位自行调查处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为:12390、010-83138668、83138670、8313829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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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11-10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10 14:05
就是就是,去年订过,就只是收到二期。

发表于 2015-11-1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有,每个纳税单位都要求定一份

发表于 2015-11-10 1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1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定个

发表于 2015-11-10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提醒得好

发表于 2015-12-1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08.161.x 发表于 2015-11-10 14:05
就是就是,去年订过,就只是收到二期。

你还收到两期,
我们杂志是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
发表于 2015-12-1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都喊定了的... 也没见过长撒样....
发表于 2015-12-1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打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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