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宜宾人,我们非婚生育一女,要在宜宾开个婚育情况证明,当地计生部门说必须缴七千元钱才给开,还打电话到我爱人所在的村上给村长,说谁开谁负责,现在就开个证明怎么就这么麻烦?
我们在宜宾县李场镇计生部门时,计生部门副主任陈小林说,先在村上开了盖章再到镇上盖章,我们刚到我爱人村上,宜宾县李场镇计生部门副主任陈小林就打电话给村长,出现我如上表述的那一幕。
我想问问这唱得哪一出,我们不就来宜宾开个婚育情况证明,这和罚款挂钩吗?再说了,罚款我也不一定非得缴给他呀,我们都是四川人,为什么我们当地开婚育证明不收钱,来你们这里还必须得缴罚款,真不明白,请相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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